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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单进口信用证是国际货物贸易中最常见的结算工具之一,能比较好的解决跨境的买卖双方的信任问题,否则买家使用现金先支付卖家货款,后续很可能面临收不到货,或者货物质量数量不达标的情况;卖家先发货给买家并给予买家资金账期,则很有可能面临后续产生资金坏账的可能。
跟单进口信用证(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)是国际贸易中由进口方银行(开证行)根据买方申请开立的、以卖方为受益人,并以单据为付款依据的银行信用凭证。其核心特点包括:
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,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,只要单据符合要求,即使买方违约,银行也须付款。
银行仅审核单据表面一致性(如提单、发票、装箱单等),不介入货物实际状况。
信用证独立于贸易合同,合同条款变更不影响信用证效力。
跟单信用证相比较而言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:
双向风险防控,从销售方看,确保其会收到货款,可以规避买方收到货以后不支付货款的风险;同时,买方又能通过跟单信用证条款约束货物质量、数量与交付时间
银行作为中立第三方,解决跨国交易信任缺失问题
实现融资便利化,卖方可通过议付(Negotiation)或贴现(LC Discount)提前回款;买方可通过远期信用证延期付款,优化资金周转
单据审核规则(如UCP600)全球统一,减少争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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